金昌出台《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22.01.2016  11:30

    原标题:金昌出台《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近日,金昌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意见》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分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全面抓,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在自身监督管理上严起来。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纪、强化监督、推动问责,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啄木鸟”。

    《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监督机构监督的范围。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重点监督委局机关干部,派驻(出)机构、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纪委等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

    《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必须做到件件核实,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及时稳妥处置。对触碰纪律底线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理门户”。(亢进利)

( 编辑:网群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