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送红利 酒泉地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降压减负

06.09.2017  15:00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性、制度性减税降费举措,酒泉市地税系统注重“在思想上扎根,在行动上着力,在落实上见效”,狠抓贯彻落实,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活力,有力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
   转观念,让政策在思想上扎根
  在今年3月的“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郑重承诺“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力争达到1万亿元”,随后先后5次在国务院常务会上部署减税降费工作。酒泉市地税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学习,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政策落实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深刻认识和领会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对于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的重大意义。系统上下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牢固树立科学的经济税收观,主动克服“重收税、轻减免”的思维惯性,始终紧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第一目标,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坚持把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检验收入质量的重要标准,既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又做到应免尽免、当减则减。积极研究、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更好地释放税收改革和政策红利的意识已成为地税干部的思维习惯。
   抓落实,让政策在行动上贯穿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酒泉市地税系统在着力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同时,市县两级局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落实减税措施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全局,精心部署,定措施抓培训,搞宣传重服务,强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突出“时效”,学习培训全覆盖。把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作为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抓紧抓好,在政策文件公布后,第一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通过晨会、小课堂、以师带徒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增强学习实效。联合国税部门举办减税政策培训班,做到国、地税干部咨询辅导一个口径,政策解答“一口清”,让前来咨询的纳税人享受“问一人,知百惠”的优质服务。通过学习培训,确保税务人员对各项减税政策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
  突出“精准”,宣传辅导全方位。在全面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着力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认真筛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六项减税政策”等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掌握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把宣传辅导任务分类按户靠实到由业务骨干组织的“党员先锋突击队”、“党员先锋服务队”、“党员先锋宣传队”,通过“一对一”、“面对面”、“菜单式”等形式,深入企业做好实地辅导,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强化在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审核,帮助纳税人办理减免税备案,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效。
  突出“效率”,便民办税全启动。牢固树立“大服务”意识,注重协调联动,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好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顺畅办税。针对新的减税措施,强化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的培训,提升12366热线的咨询质效。及时协调做好各类办税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的同步调整和更新,确保各类办税系统平稳运行。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手机APP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设立优惠办理快速通道,为纳税人提供空间、时间的便利。
   重实效,让政策在发展上助力
  酒泉市地税系统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大督查为契机,认真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工作例会制度和预销号制度强化工作督查,按月从征管系统抽查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跟进掌握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完善,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政策效应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全市二、三产业税收结构比由2014年的60:40变为2016年的51:49,第三产业税收占比逐年提高。
  ——全面推行“营改增”,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4月向国税部门移交16745户纳税人资料,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计税依据由含税价格变为不含税价格,仅此一项,酒泉市建安房地产业纳税人减税5000万元左右,“营改增”行业税负平均下降4%左右。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上半年,全市地税系统共减免地方税收12131万元。其中:为2367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款645.6万元,受惠面达到100%;为3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加计扣除总额为531.81万元;为14户物流仓储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93万元。全市纳税人总数由2016年6月底的60334户增加至2017年6月底的72688户,一年内新增纳税人12354户,年均增长20.5%。
  ——停征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2016年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全市每年减少收费2300万元;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年减收各类费收超过1200万元。

(特约记者 冯殿春 通讯员 黄 燚 张 明)

 

 

临夏地税多措并举确保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临夏州地税系统加强对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的宣传辅地方税务局
三套“组合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山丹县地税局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