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系统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2324万元

11.11.2015  10:04

  2011至2015年,随着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面的逐年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额由2011年的164万元提高至2015年前三季度的2324.3万元,提升了1317.4%。在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社会就业水平提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今年1-9月全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共21440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565户、增长35.1%。其中查帐征收企业15350户,定率征收企业3260户,定额征收企业2830户。小微盈利企业7299户,盈利面为34.04%,实际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7293户(其中6户企业因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而放弃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实际受惠面为100%。1-9月,累计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232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15.9万元、增长155.87%,户均减免0.32万元。

(特约记者 宁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