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减免地方税收33.68亿元 全省逾六成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全省地税系统顺利完成2014年度减免统计调查的方案制定、任务布置、数据采集、逐级审核、比对分析、汇总上报等阶段性工作,已进入数据分析归档阶段。
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为26.2万户符合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地方税收33.68亿元。纳税人受惠面达到61.3%,减免税占当年地方税收总量的7.3%。其中:按减免对象统计,5799户企业纳税人享受减免税28.03亿元,25.62万户个体纳税人享受减免税5.73亿元;按主要行业统计,第二产业8057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12.52亿元,第三产业25.39万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21.16亿元。按经济类型统计,国有企业享受减免5.64亿元,集体企业享受减免1.27亿元,户股份合作企业享受减免0.26亿元,联营企业享受减免0.16 亿元,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减免8.06亿元,户股份有限公司享受减免10.94亿元,私营企业享受减免0.89亿元,其它内资企业享受减免0.39亿元,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享受减免0.39亿元,外资企业享受减免0.03亿元。按减免方式统计,征前减免33.07亿元,占减免税总量的98.2%;退库减免0.44亿元,占减免税总量的1.3%;欠税抵顶0.18亿元,占减免税总量的0.5%。
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三产业入库税收之比为49:51,减免税之比为37.1:62.9,第三产业减免税收比重高出入库税收比重1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制造业享受减免税9.08亿元,占全省减免税总量的比重为27%,比入库税收占比高16.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中,金融业享受减免税8.56亿元,占全省减免税总量的比重为25.5%,比入库税收占比高13个百分点。反映出国家运用税收政策推进调结构、转方式,实施定向调控、精确发力的措施正在进一步加强,减免税政策向装备制造业以及新兴服务业等行业的倾斜力度更大。
(特约记者 王 栋 周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