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警方强化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26.05.2015  17: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凉州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精神和《凉州区公安局关于做好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1日上午,凉州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政办、指挥中心、城区六所及和平、金羊、高坝、柏树派出所、治安、巡逻、特警、交警、便衣大队负责人参加的“禁燃”工作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凉州区公安局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凉州区公安局关于做好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凉州区生产、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状,就进一步推动凉州区“禁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禁燃工作是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禁燃宣传。要深入居民楼院、学校、酒店。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发放禁燃通告,设立禁燃宣传栏,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禁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全面营造舆论声势。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对违反禁燃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时要讲究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法律宣传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支持,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规范的,禁燃工作迟缓,未取得实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上报,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情况、成功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