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骑证”,学校发得政府发不得

13.04.2015  04:17

    新华网4月11日报道,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推出类似规定,并配套了处罚措施。

    此条新闻刚一出台,就成为网路上的热点,并引来各方评说,我们知道,就自行车上路,目前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只要求骑车者必须年满12周岁,再没有别的什么考试认证要求,更未提出对“没有驾照的人”的处罚规定。

    那么学校此举是否真的就如一些专家所言于法无据呢?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看看“准骑证”到底是什么。

    从报道来看,学生要骑车,必须要“过三关”,一是要家长签名授权,二是要笔试交通规则等知识,最后要在老师的监督下进行“路考”,通过后才能拿到“准骑证”。孩子都有好胜心,因为是“考试”,学生可能更有兴趣去学习和掌握,想想看,在众多同学面前,有“准骑证”难道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吗?而且“驾考”由学校和交警部门协商安排,还会帮学生检测自行车,这些都是免费的。所以说,这样的考试,说是考试,实际上是一次交通安全、交通文明的教育和宣传,而且也给了孩子提高和一炫车技的机会。换个角度看,就是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的好做法,要不然也不会得到大多数的家长的支持,

    此外,“准骑证”还有相当的模拟作用,可以让孩子们走上社会之前,就知道参与城市交通,必须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巧,并取得合法的认可才行,这对他们整个人生都会起到积极的影响。相信考过“准骑证”的孩子长大后考驾驶证,一定会形成对交通法规的习惯性遵守,这对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提升都有相当的意义。

    总而言之,对于学校推行“准骑证”,实在是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说什么于法无据。但是,如果政府觉得此举甚好,就多插一杠子,以自己为主体推出什么“学生自行车驾照”的话,性质上可就大不同了。学校出招,如不涉及乱收费,且效果良好的话,那就可以理解为一种有益的模拟教育方式。相比之下,政府出招,则属于行政命令和行政许可的范畴,所以不管什么“招数”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不能逾越,也不能相悖。“骑车证”学校发,就像给学生发小红花一样,而要政府去推出的话,那就是明显的越权。很多事情,政府还真不能管得太宽,尽管有些事情貌似正当、正义。 蔡宁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