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举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

19.12.2015  17:29

图为会议现场

12月17日下午,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残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小萍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行了专题讲座。省残联机关全体党员和直属单位的党员代表共120人聆听了讲座。

吴小萍同志从两项法规修订的过程和背景;修订两项法规的基本原则;《准则》的特点、作用及主要内容;《条例》的特点、作用和主要内容;关于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使大家认识到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针对此次学习, 吴小萍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党员要认真学习。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准则》,应该做到会背熟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都要做到烂熟于心、脱口能出;对于《条例》,既要掌握其总体框架结构,也要熟悉理解六大纪律的核心内容,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省残联各党委(支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三是纪检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纪检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更加充分的依据。纪检部门作为两项法规的直接运用者和具体执行者,一方面要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另一方面要以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真正做到谨小慎微,清正廉洁,积极做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

来源:省残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