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党组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安排

23.11.2015  18:20

  11月23日,省审计厅党组就全省审计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出通知,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中央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准则》适应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了更严更高的标准,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树起了道德标准、划清了纪律“底线”,重自律、强他律,增激励、牢约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彰显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要求,突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要求,对于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审计机关的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坚持以这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落实到行动中,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为推动全省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通知》强调,《条例》和《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向全党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引导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提出了廉洁自律的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重要法规。《条例》尊崇党章、细化纪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作了细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有关规定,并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和党员的基本底线及遵循。全省审计机关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的生动实践结晶,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力保障;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是一个辩证统一体,是依规管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既向《准则》要求的高标准看齐,加强廉洁自律,又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自觉把两部党内法规的规定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严于国家法律,党的组织和党员不同于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要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贯彻实施。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位、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准则》和《条例》,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的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持续深入、全面系统地开展学习,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常学常新、常镜常鉴,真正把两部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组织专题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力求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供稿:机关党委  杜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