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直属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月6日,省局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通知》指出,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纳入各党总支(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要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学习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高度,增强学习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要充分运用单位局域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报刊等宣传媒体,注重宣传模范遵守《准则》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为学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贯彻落实“两项法规”,重点是领导,关键看行动。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衡量、对照、检验工作,严格查摆专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提高执行力、战斗力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的组织领导,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检查。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规定内容,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切实促进《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推进廉洁自律和加强纪律建设的创新举措,对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推动质监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党总支(支部)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及时报送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