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四省市先行试点
中国发展网 4月13日 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以通知形式印发,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市试行。《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如何调整
《草案》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取消、新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以及对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事项作出新的规定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赵辰昕介绍,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草案》的建议。把握好《草案》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如何调整,《草案》明确了依法依规的工作要求。试点过程中,各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进一步梳理《草案》中由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管理和实施的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清理、调整建议。对各部门新提出的清理、调整《草案》所列事项建议,发改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程序,加以研究论证,并以补充通知等形式提供试点地区在试点中探索检验。
试点领域为何“落户”在四省市
赵辰昕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有序推进改革。特别是在投资管理体制、市场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建设等方面,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配套性、探索性乃至技术性准备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渐进式改革,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赵辰昕认为,之所以会选择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级行政区率先开展这项改革试点,主要考虑是可以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这两者一起构成完整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相关任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目前,《草案》所列事项来源于国务院各部门,虽经反复甄别,但还不是最终版的清单,还要通过试点检验其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再进行调整后,形成在全国推行的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将在试点范围内“试什么”
关于试什么,赵辰昕表示,可以概括为“试清单、试机制、强监管、出经验”。
他进一步解释,第一,试清单。在实践中检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涉及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适时按程序予以调整,尽量缩短清单。
第二,试机制。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实施和调整程序;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落地实施的多种操作途径;推动试点地区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与这项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做好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法律、法规的衔接。
第三,强监管。推动试点地区在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有效的探索,确保清单内的事项管得住、管得好、管得有效率,清单以外的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
第四,出经验。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加强体制建设的规范化、创造面上能够应用的制度供给方面下功夫。试点满一年及结束后,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在更大范围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