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冲锋在前积极配合开展防疫防控工作
灵台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冲锋在前积极配合开展防疫防控工作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灵台县检察院迅速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
市检察院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冲锋在前,全身心投入
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该院3名司法警察积极
履职尽责,不辱使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先
锋模范作用。他们以“我是党员我先上”的使命担当和司法警察的
忠诚信念,为灵台县疫情防控工作尽心献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贡献检察力量。
周培华,一级警司,现担任灵台县检察院驻独店镇龙翻头村驻村帮
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在疫情防控初期,他奉命带领龙翻头村
驻村工作队奔赴一线,深入帮扶村详细排查村社内春节前务工返乡
、上学人员返甘时间、乘车信息、有无与湖北武汉疫区人员接触等
情况,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及独店
镇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落实好车辆人员管控工作,他在龙翻头
村检查点连续12小时值班值守,严格做好来往车辆登记和人员信息
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此外,在做好排查工作的同时,他还带头
抓好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协助村“两委”成员进村
入户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制作发放《告全体村民一封信》,通过宣
传海报通知通告,悬挂宣传标语,村村大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
识,引导村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好自身防护,确保疫情防控知
识入眼入脑入心,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同时,他积极为办公场所
消毒,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了驻村第一书记的“关键少数
”作用。“疫情不退我不退,此刻我与龙翻头村老百姓一起,共克
时艰,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这是他为疫情防控工作立下的诤诤
誓言,同时,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初心和使命,为灵台县检察院全
院干警树立了榜样。
李峰、杨艳,三级警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他们2人积极按照全
县及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在尽职尽责做好本院人员防护工
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当好义务防疫员。为扎实
落实灵台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他们深入社区,在
县法院、检察院、经委家属区设立疫情排查监测点,严格实行24小
时值班制度,采取“出入证+单位证明”的形式,对小区住户出入进
行严格管控,做好出入登记及体温测量、登记。此外,他们还组织
人员定期对家属区楼道进行消毒,确保管控、防护到位,保障了群
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大事难事见担当,危难时刻显本色。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灵台
县检察院3名司法警察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敢
于担当、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用灵
台县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