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菜篮子货源有保障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刘蔚霞)我市每年10月至来年4月是蔬菜生产淡季,同时又是消费旺季,蔬菜市场供应量的80%靠外地菜调入,如果遇到冰雪等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等突发事件,则会引发蔬菜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上涨,直接影响市民生活。为确保市民今冬明春的蔬菜供应,我市按照市区300万人口、每天消费量1500吨,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了1万吨的冬春蔬菜储备。12月21日,市商务局与9家承储企业法人代表正式签订2015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标志着我市1万吨冬春蔬菜储备入库工作已全面完成。将在春节前投放60%;元宵节前后投放10%;剩余30%保存至2016年3月31日。储备期内若发生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将按照市政府指令随时组织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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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企业承担蔬菜储备任务
“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建立,对提高政府调控市场能力,保障我市冬春季节特别是‘两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永堂介绍,市政府继2013年之后今年再次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列为为民兴办的实事。为进一步提升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效果,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商务局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市级统筹协调、各区组织储备、企业具体实施”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优化了工作组织流程。
2015年9月,经市政府采购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委托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榆中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兰州三鑫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千穗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甘肃陇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榆中山农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兰州聚光蔬菜销售有限公司、兰州金达农产品果蔬经营有限公司、兰州陇海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甘肃元丰果菜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入围中标,成为2015年兰州市政府冬春蔬菜储备的承储企业,具体承担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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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与承储企业签约
“下面正式进行签约。首先请承储企业法人代表签订《2015—2016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请大家共同见证签约。”12月21日,在市商务局会议室里,9家承储企业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5—2016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
记者从当天举行的签约仪式上获悉,2015年11月,各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操作规范》,完成蔬菜收购、集中运输、晾晒霜杀、整理搭架、消毒码放等程序,顺利完成了2015年储备蔬菜的收储入库工作。11月中旬,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价、发改委、农委等部门对各区储备蔬菜进行了初验;11月18日至20日,经各区申请,市商务局会同市农委、物价局、发改委、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各区蔬菜储备进行了联合验收。验收过程中对9家企业储备库逐库查看,核对相关票据,重点验收蔬菜数量是否充足,是否符合任务要求;农残检测是否合格,检测数据是否齐全;库房管理是否正规,蔬菜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全部合格。
据介绍,兰州市要求冬春蔬菜入库时的冷库环境、蔬菜码放必须符合蔬菜储藏要求;农委对每批次入库蔬菜进行统一检测;入库完成后,由市商务、财政和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入库蔬菜的数量、质量、码放形式、农残检测结果等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挂牌储存;市商务局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对发现承储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储备蔬菜被盗或腐烂变质,以及弄虚作假、不及时补充货源等违反合同约定的现象,将取消相应的补贴,并按要求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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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蔬菜保障居民供应
“今年我市冬春蔬菜储备是按照市区300万人口、每天消费量1500吨,共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了1万吨的冬春蔬菜储备。”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储备菜共6个品种,分别为:土豆2000吨、大白菜4500吨、莲花菜1500吨、绿萝卜500吨、胡萝卜500吨、洋葱1000吨。储备期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共5个月。储备投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春节前,投放总储备量60%;第二阶段为元宵节前后投放总储备量的10%,第三阶段将剩余30%保存至2016年3月31日。储备期内若发生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将按照市政府指令随时组织投放。
“在储备期内,未经市商务局批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动用储备蔬菜。对在储备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承储企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王永堂告诉记者,为确保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保质保量、达到效果,我市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贯穿于收储、验收、在库管理、投放、补贴等各个环节。市商务局要求承储企业要提前做好投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投放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指定地点按照指定的价格进行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