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工讨薪出现新难点 拖欠工资领域呈扩大趋势

05.01.2015  10:58

  原标题:农民工讨薪理性的改变

   中国甘肃网1月5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岁末年初,讨薪又成了热议的话题。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了解到,与往年相比,2014年农民工讨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动向,“暴力讨薪”逐年下降,许多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开始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讨薪。

  同时,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即日起,本报将持续关注农民工讨薪问题,对劳动监察等执法部门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追踪报道,并对一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单位,予以曝光。

  记者 朱宇鲲

  动向一:

  “暴力讨薪”逐年下降

  从2004年开始,每年11月中旬至春节前后,全省集中开展2-3个月时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10年来,“暴力讨薪”逐年下降,全省累计为48万多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6.4亿元。

  酒泉市劳动监察部门根据铁路部门酒泉南站、清水车站工程建设中,因建设方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169名农民工230万元工资的情况,采取由建设方和总承包企业中铁十局按比例支付的办法,通过银行支付方式,妥善解决了这起拖欠问题。

  天水市监察部门针对四川籍379名农民工分布在所辖2区5县小砖窑打工、因拖欠工资问题多次集体上访的情况,当地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成联合工作组实地调查取证,共为140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214万元工资。

  2014年11月初,程某等21名陕西汉中农民工到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静宁建筑企业(集团)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42万元。办案人员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对欠薪情况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属实后,按照“谁承包谁负总责”的原则,责令有资质的承包商静宁建筑企业(集团)劳务有限公司先行垫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由陈老板负责筹集。经过三天的努力,11月12日,程某等21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的工资。

  动向二:

  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讨薪”

  2014年11月14日,甘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包工头朱某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事情要从2013年6月5日说起,当时甘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别接到两批共计20人的农民工投诉,反映他们在甘州区某建筑工地务工,包工头朱某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近10万元劳动报酬被拖欠,请求劳动监察部门给予帮助处理。

  接到投诉后,甘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组织立案调查。通过查阅施工方的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以及所有农民工的身份证件,并向该建筑工程的业主方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经查实,包工头朱某系自然人,无任何资质。该工程项目也未招投标,业主方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朱某,朱某又召集农民工陈某等20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而朱某只给陈某等人支付了5万多元,之后便隐匿不见。

  甘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查找朱某,但朱某已去向不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其施工工地、经营场所及其住处张贴了限期支付通知,责令其于8月25日前限期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共9.2万元,直到8月26日,朱某仍杳无音讯,甘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认为,朱某恶意欠薪并且逃匿,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了《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该案件遂即被依法移交至甘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9月朱某在张掖市甘州区被抓捕归案。案发后朱某家属向陈某等人偿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

  “‘暴力讨薪’逐年呈下降趋势,这些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思维更加理性,知道‘被欠薪后就一定要维权’这个道理。”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分析时指出,近年来兰务工人员中一部分是80后、90后出生的农民工,这一群体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最起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有一定的文化,且法律意识较强。

  新难点:

  拖欠工资领域呈扩大的趋势

  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了解到,与往年相比,2014年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动向。

  “拖欠领域呈扩大的趋势。”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直是建筑施工领域拖欠问题突出,其他行业涉及较少,随着省际、省内多条高速公路和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的陆续上马,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行业也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2014年十月份开展的大排查活动中,发现交通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1.01亿元,水电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1200多万元,装备制造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091万元。

  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一些政府投资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比较普遍,总承包企业以建设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使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交织在一起,矛盾叠加,协调处理难度相当大。

  同时,一些建筑领域的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违法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主体责任难以区分;有的包工头组织、唆使农民工以讨薪为名,向有关单位施压,以达到索要工程款、材料款和劳务款的目的,已成为当前讨薪问题的一种新动向。

  抓源头:

  建立清欠零报告制度

  如何让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这种“季节病”不再继续流行,这就需要人社等相关部门早谋划、早准备、早治疗。

  兰州市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于近日出台了《兰州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方案》从农民工务工、企业经营的各环节入手,出台了一系列“硬”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力争于2016年实现全市“无欠薪”。

  今后,全省将建立完善治理欠薪的预防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清欠零报告制度。省人社厅将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通报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加强工作会商,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的沟通协商,多渠道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表示,在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集中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中,将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强化应急值班,全力以赴抓检查、促清欠,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使清欠支付率达到95%以上。

  同时,坚决遏制恶意讨要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无任何证据、理由恶意讨要农民工工资或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包工头讨要工程款,或组织、唆使、鼓励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讨要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在妥善处置事件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刑事追究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