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还会有欠薪吗

04.07.2014  16:50

  一项被称为“从源头上扼住欠薪咽喉”的制度——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从6月1日起已在河北省正式施行,该省住建厅、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制定下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通过法律、制度等层面设计,确保让农民工的经济权益“落地”。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储金制度”有五个方面的“刚性”规定。“预储金制度”将与此前执行的工资保证金逐步实现并轨,过渡期为两年。(7月2日中工网)

  农民工欠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社会的“老大难”问题,实际上难在劳资双方社会地位的不对等上,跟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用工单位相比,农民工处于实际上的弱势地位。同时,由于地方GDP的政绩冲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成为逐利者想抓就抓的“人质”、想吃就吃的“唐僧肉”。另外,加之部分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较差,维权意识不强,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讨薪,有些农民工采取跳楼、触高压电等极端方式讨要;还有一些农民工实在生活无着了而被迫走上盗窃、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违法犯罪道路,酿成了不该发生的人间悲剧。

  有报道指出,90%的农民工欠薪事件发生在建筑领域。在建筑行业,承建商垫资施工等行业潜规则已成惯例。大量的垫资给承建商带来沉重负担,承建商转而将这些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农民工,最后造成了农民工工资大量拖欠。另外,由于违法转包、分包现象的存在,建筑企业低价竞标而导致承包亏损等原因,也让欠薪事件频频发生。

  不少地方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不太尽如人意。遏制欠薪、治理欠薪,考验着政府部门的勇气和智慧。河北省建立的“预储金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等层面设计,以“刚性”条款及强制执行力为手段,确保让农民工的经济权益“落地”。应该说,“预储金制度”比工资保证金制度更具约束力和震慑力。一方面,“预储金制度”是由省住建厅、人社厅、省总工会共同制定出台的,层级很高,机具权威;另一方面,“预储金制度”有五个方面的“刚性”规定,多管齐下、共同发力,让用人单位不敢欠、不能欠。

  在中央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河北省无疑向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制度去护航,需要政府部门多动真来硬,我们希望“预储金制度”真的能“从源头上扼住欠薪咽喉”,让农民工不再为“薪“而愁,能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