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上月3起拖欠农民工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30.01.2015  14:14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年关将至,我市人社部门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早抓、抓早、抓实、抓细”的要求,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打造“无欠薪”城市为目标,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从本月起至3月底,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悉,目前已责令支付2142.6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从人社部门对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排摸的情况来看,去年以来,农民工欠薪投诉较多的单位主要是建筑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用工密集型单位,以及厂矿、“三小”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现场查处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化解了劳务矛盾。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应急周转金和支付保证金制度。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杜绝因层层转发产生的欠薪问题。设立应急周转金制度,由财政部门将应急周转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省上要求,市级300万元,县区按50-100万元标准筹建,由本级财政拨付。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它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政府对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安、司法部门要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措施。

  在此基础上,实行用工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发生欠薪逃匿或欠薪超过50万元,且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在人民银行企业诚信系统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履约担保,融资贷款进行限制,对因欠薪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据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宣传《兰州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以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此次行动中,我市将加大对欠薪逃匿的打击力度,并按照《关于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及时将相关欠薪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开展调查,对影响恶劣、欠薪外逃的当事人加大追讨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稳定。

  据了解,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681户。其中,建筑企业178户,加工企业54户,住宿餐饮企业1144户,其他用人单位1305户。涉及劳动者5.18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625.8万元。据悉,去年12月移交司法案件3起,刑事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