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3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18.11.2015  14:11

  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永登县振兴苦水玫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3家合作社被省农牧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认定为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近年来,我市以特色种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合作社建设水平,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认定,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和服务带动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服务和动态监管工作,指导示范社规范运行,促进示范社在当地产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