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07.04.2016  08:35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体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行为,省工商局与省农牧厅近日联合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办法》共两大部分二十八条。前半部分主要规定了联合社的性质、登记机关、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后半部分主要规定了对联合社的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同行业、相关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产品,实现合作共赢。联合社可以更好实现大规模购销,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争取交易价格上的优惠,争取对外谈判的主动,让社员获得更多的实惠,其经营规模和效益是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企及的。联合社还可以解决单个合作社因势单力薄难解决的问题,扩大农产品销售,实现产品直销功能;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实现加工增值功能;开展信用合作,实现资金互助功能等。(记者伏润之实习生赵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