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16.09.2014  19:11

9月9日,庆阳市食安办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食安办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安定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工商局副局长康建华部署安排了工商部门主要工作。

会议指出,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紧围绕“四打击四规范”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集中开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 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 集中开展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注重风险隐患排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切实加强“三小两摊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商店,和流动性餐饮摊点、流动性食品小商贩)的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食品监管工作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盯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安排,主要领导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亲自挂帅,直接部署,一线督办,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实施“网格化”、“外置化”和“痕迹化”监管、实施餐饮业“明厨亮灶”、推行“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食安委办、工商局、食药监局要加强领导,务实合作,成立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专人分组划片包干乡(镇)巡回办案,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及虚假违法广告几无证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要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经营行为,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做到整改、查处、移送“三个100%”。要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12331、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及乡镇文化站、科普站等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据悉,此次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自2014年9月5日开始,历时3个月时间。(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