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顺利召开

17.05.2017  12:42

5月12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召开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我省农村贫困人口50种重大疾病患者集中救治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会议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晓明主持,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郭玉芬,省民政厅巡视员郭华峰,省扶贫办副主任王俊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蒋新贵出席会议。

郭玉芬指出,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国家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农村患病贫困家庭脱贫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定点救治医院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一是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扶贫部门扎实全面地开展救治台账建立工作,确保台账建立无死角、贫困救助无遗漏; 二是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动员组织能力,以县为单位做好救治对象组织工作; 三是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对相关救治救助数据加强统计、审核和分析,并指定专人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行上报,确保工作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负责领导及内部职责分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职责推诿等情况,确保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 结合实际确定定点医院和诊疗病种,在定点医院的遴选方面,要充分考虑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救治能力; 六是 各级定点医院要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及耗材,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 七是 各级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规范实施医疗救治,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八是 各级定点医院间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等工作机制,对县级定点医院要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加大帮扶指导力度; 九是 各级定点医院一定要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制度,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家庭就医垫资压力。各级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管理机构要保证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各项报销政策落实到位; 十是 要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各项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由当地政府进行兜底保障。

郭玉芬强调,我省要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为突破,发挥政策合力,全面推动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 要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建档立卡等重点扶贫对象实行签约服务管理,并对慢病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诊疗服务,争取2017年底建档立卡等重点扶贫对象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是 要将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医院薄弱学科建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项目的实施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深化各工作项目的实施成效,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 要将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紧密结合,切实完善救治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固化健康扶贫工作成效。

本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举办,省卫生计生委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等人员分别在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