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村实施方案评审会

17.12.2014  13:39

12月15日上午一小时集中会

为做好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省厅农村处于2014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了甘肃省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村实施方案评审会。

在上午一小时的集中会上,省厅农村处负责同志认真总结了几年来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要求取长补短,一是充分调研掌握2014年项目村环境现状,避免项目内容单一;二是严格项目资金预算,坚决避免“好大嫌小”;三是设施设备要设定准入的技术、工艺门槛,避免质次价高,一味追求数量;四是实事求是,根据不同项目村条件合理配备设施设备,做到垃圾收集处理模式的多元化。

评审会分两组分别对13各市州涉及45个县区2014年的项目村方案,由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14位专家同市州县区同志按排序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质询、答疑、讨论和评审,就资金预算,新上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单价预算,逐项目村提出了严格的评审修改意见。

评审会要求,项目实施方案,要严格把好设备数量、规格尺寸、预算单价关。要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反复筛选、比对设施设备的标准、工艺、技术、规格和厂家生产的资格资历、售后服务水平,本着农村环保设施设备“共享共用”原则,项目要尽量辐射沿线周边非项目村,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受益。新实施项目村,要同往年项目村已有设施设备紧密衔接,尽最大限度发挥过去已购置设施设备的潜能。

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在顶层设计之初,充分考虑项目设施设备以后的运行管护。设施设备的落款要规范统一;所有设施设备都要编号到人,做到管护责任清晰明确;要完善设施设备的逐级移交程序,要求移交、接交和监交三方签字,项目验收时要具备项目运行费用筹措、资金来源等材料。

上午的集中会上播放了《甘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题片》,专题片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3年来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分发了省连片办《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暨2013年项目建设抽验存在问题的通报》、《关于强化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施设备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文件。

各市州、县区环保局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同志、项目负责人,省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技术指导专家组的14位专家及省厅农村处、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12月15日上午一小时集中会

天水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平凉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金昌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庆阳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陇南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兰州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白银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武威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张掖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定西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酒泉市、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临夏州、县局同志参加评审

甘南州、县局同志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