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活动场所成摆设当反思整改
近年来,各地纷纷在农村建设各类活动场所。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活动场所并没有得到真正利用,甚至形同虚设。(12月10日《人民日报》)
动辄投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农村活动场所,在经历过建设中的热火朝天,建成当时的锣鼓喧天,最后变成建成后门可罗雀,这种反差显现出有的农村活动场所建而不用的现实。财政资金花了出去,农民却用不了。农村活动场所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着实令人痛心。这样的情况,相关方面应该有所反思,相关责任也应该有所落实。
在这些被荒废的农村活动场所,有的建设或投资之初,就是一个空中楼阁,完全不符合农村实际,或者至少不符合项目所在村的实际,相关场所要么地理位置偏,要么被安排在农村村委会、学校这样的地方,村民要想使用这些场所、设施,时常被铁将军拦住来路。有些建成的农村卫生室,因为没有取暖设备,没有供电线路,建成后也不能使用。先天不足之患,显然应该由决策者承担起决策失误的责任,但这种责任在现实当中往往很少被提及。
而有的活动场所,像农村书屋的书籍,有的完全不符合农民生产生活所需,有的村囿于无人管理,或者嫌麻烦,干脆就拒绝开放这些场所。如此,投入巨大的惠民项目,就在铁锁把门的岁月里沉沦。而农民还是重复那样打麻将、晒太阳的旧有生活,让人看不出农村活动场所给他们带来的一丝生气和希望。这就暴露出农村活动场所建而不用的制度性欠缺。即便在一些村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但往往只是一纸空文。由于缺乏执行力,不管是图书借阅制度还是器材使用规范,都在被忽视中阻挡住了村民使用活动场所的脚步。这种责任,显然被农村当地所轻视,或者被农村经济孱弱的事实所羁绊。农村活动场所被闲置的另一个现实是,农村人口不断的流失,让这些场所、设施无人问津。
相反,在一些地方,农村活动场所还是能够起到丰富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娱乐学习的作用的。把这些场所建在农村村委会附近,并且不设置人为障碍,制度落实得也比较有力,安排了专人管理,后续资金也能跟得上,投资部门也能在后续的使用中给予指导和管理,村民受益较大,保证了这些场所不至于一诞生就“死亡”。
中央、省及地方投入的惠农资金,每一笔都要做到用在刀刃上。要加强前期的调研,保证投资主体明确且规范,确保精准投资、项目符合所在村实际,更要在事后加强对项目建成后使用情况的指导、管理,特别是把责任落实。不是以把钱投出去为目的,而是要以村民受益作为检验项目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
文/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