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水农电函〔2015〕87号)
各有关市(州)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水电农函〔2015〕2号)要求,现就我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州)要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客观、公正地进行管理服务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及项目单位要严格依照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责任书、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文件、机组启动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开展绩效评价,高质量地完成绩效评价表、赋分情况说明材料及本市(州)、县(市、区)绩效评价报告。
三、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有关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抓紧开展工作,于2015年4月10日前正式上报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和赋分情况说明,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武世昌
联系电话:0931-841525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 财政部、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甘肃省水利厅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