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试验区获突破性制度成果

04.12.2017  08:38
原标题:农村改革试验区获突破性制度成果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高云才)经过几年改革探索,目前,我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已经形成许多突破性的制度成果。建立了改革试验第三方评估验收机制;探索试验区“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压实地方改革责任;探索建立试验区工作组织机制、协调推进机制、改革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了主体责任,激发了改革活力。据统计,已有61项试验成果在54件省部级以上政策文件制定中得到相应转化,5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目前,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的试验任务达到了50余项,基本覆盖了农村改革的主要领域。多数试验区承担并统筹推进几项甚至十几项关联度强、相关性高的试验任务,提高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降低了改革成本。一批各具特色的改革典型在农村改革试验区涌现。广西田东金融改革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四川成都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上海闵行分类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安徽宿州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些改革典型为推广改革成果提供了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