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建筑太阳能利用暨旅游型小城镇建设座谈会在临潭召开

12.08.2014  20:24

8月6日,全省农村建筑太阳能利用暨旅游型小城镇建设座谈会在临潭县召开。会议邀请有关专家讲解了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及农村太阳能建筑应用案例。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临潭县农村危房改造、太阳能暖房建设、农村生态节能村,及旅游型小城镇建设典型。

会上,省建设厅副厅长刘永堂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农村太阳能利用的重要性。 近年来,农村能源及用电量的消费发展趋势不断增加,农村建筑节能任务艰巨。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能源结构消费结构比例大致是煤炭占39%、电占28%、秸秆(柴火)占20%、沼气占8%、煤气占4%,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接近1%,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低,潜力很大,各地要统筹安排,促进农村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规范发展。 二要抓住农村太阳能利用的重点工作任务。 要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推动农村太阳能建筑应用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思想,根据全省不同类型,大力实施农村光热惠民行动、农村建筑节能“南墙计划”行动、农村暖房建设三大行动,促进河西走廊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走廊建设、沿河农村建筑节能示范走廊建设、陇东南农村建筑生态节能示范区建设。要以中心村为突破,以城镇化为支撑,以示范廊区建设为带动,对于太阳能技术要认真研究,按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技术。今年省厅安排了农村建筑节能示范点资金,各地要认真研究资金使用,在重点地区先行试点,逐步突破。 三要加快推动旅游型小城镇建设。 要加快小城镇规划修编工作,明确发展定位;要严格执行规划,注意避免以路建城、以市建镇、以街为市及以色代繁等倾向,严格控制中心区、切实抓好核心区形象建设;要加快公共服务建设,注重教育、医疗卫生配套建设,注重现代服务业(金融、通信、网络等)发展、提升服务质量。要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农家乐和庭院式庄园,为举家旅游和休闲度假创造条件;要注重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生态植被,做好水系利用,改善镇区环境,搞好风貌改造;要积极研究小城镇的综合改革,要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建立机制、理顺关系。 四要加强领导。 各市州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建筑节能、小城镇建设两项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范围,要制定规划,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支持力度,不断推进两项工作持续健康向前发展。刘厅长还就绿色建筑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市州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组织申报并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省建设厅科教处、村镇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及南墙计划、绿色建筑、特色旅游景观小城镇创建工作情况。临潭县政府分管领导介绍了农村建筑中太阳能暖房建设经验。

省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各有关大学土木学院及有关科研院所负责人,临潭县政府分管领导,省内部分旅游型小城镇分管领导共60余人参加会议。(厅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