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首次写入地方法规

06.04.2017  09:20
原标题:“军民融合”首次写入地方法规

  本报合肥4月5日电 (记者徐靖)近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了“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表述,据了解,将“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写入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尚属首次。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推动经济领域和国防领域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产业、科技、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

  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近年来各地总结出很多拥军优属的成功经验,此次修订,对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