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干所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20.08.2015  16:30

为吸取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近日,省军干所研究成立消防与安全工作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该所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与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内消防与安全相关事宜,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消防与安全机制,协调解决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 一是 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综合分析研判所内办公及军休居住地以及活动场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 在用火、电、天然气高峰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三是 定期召开消防与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所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配备、军休干部居住地和活动场地以及门卫安全等日常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 即日起组织力量,对所内住户挨家逐户进行排查,联合楼道联络员不定期进行走访,并反馈回访结果。 五是 规范住户出租房屋用途,院内住户出租房屋只供居住使用,不得作为库房、仓库和加工类用房使用;加强门卫安保措施,大车不得进入院内作业和停放。 六是 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举办安全培训,检查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制作消防与安全温馨提示牌,张贴于住户门口,做到不留死角、警钟长鸣。

(省军干所        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