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警察写“讨贼檄文”偷车贼看完去自首
02.12.2015 12:10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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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今有逃犯居某,且不论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如何,至今不肯归案仍逃亡在外已是不孝。儿不孝,父母啼哭无人晓,双亲悲痛无人了,呜呼哀哉……”近日,栖霞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实习警察陈露的一则“招逃犯投案檄文”引同事们热议。在这封檄文写好后半个月,嫌疑人居某(化姓)就投案自首了。通讯员 栖文轩 现代快报记者 顾元森
偷车后潜逃,一逃半年
今年4月底5月初,摄山地区连续发生多起摩托车和电动车失窃案。警方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加大了辖区重点地带的巡防力度。5月5日上午,巡逻民警巡查至经天路地铁站2号停车场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仔细查看发现,这两名男子正手持偷车工具撬一辆电动车的安全锁。民警现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楚某,另一名嫌疑人跑了。随后,民警将楚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楚某对偷车一事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其伙同在逃人员居某在摄山星城、地铁站停车场等场所连续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犯罪行为。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案发后居某已潜逃至外地。办案民警随即对居某家进行走访,得知居某为家中独子,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出于人性化考虑,办案民警多次来到居某家中做居某父母工作,希望他们规劝居某投案自首。据了解,居某逃跑后,半年时间里一直没敢与家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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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5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