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租户冒充东家转让商铺 法院一审判其缓刑
30.12.2014 12:1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新东家告诉租用此商铺经营理发店的张某,与前任东家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就得搬走。这让张某顿生不满,为了挽回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其请来朋友帮忙,冒充新东家成功将商铺转让。日前,记者获悉,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对该案作出宣判,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租赁了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民贸城2号楼黄某某的铺面开理发店。2013年2月5日,黄某某将该铺面出售给马某某,马某某称张某与黄某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同年7月15日到期后其要收回该铺面,并要求在此期间该铺面只能由张某经营,不得转让,此事引起张某不满。于是,他在“赶集网”、“58同城”网站发布转让该铺面的信息,将该铺面私自转让他人骗取转让费,以减少自己因装修铺面而造成的损失。同年2月中旬,王女士在“赶集网”上看到张某发布的转让信息,与张某联系后到该铺面看房并商量转让事宜。张某谎称该铺面是黄某某的,其要做其他生意所以转让该铺面,并向王女士出示其与黄某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称合同到期后,王女士可以与黄某某续签合同,继续租赁该铺面,又让其朋友“娟娟”冒充黄某某与王女士用手机通话,称同意张某向王女士转让该铺面,骗取王女士信任后,同年2月26日,张某与王女士签订转租协议,骗取铺面转让费4.5万元(其中5000元为2月至7月房租)后逃匿,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其丈夫丧葬费用。同年7月15日,马某某到该铺面内发现是王女士在经营,遂要求其搬走,王女士这才发现被骗遂报案。破案后,张某家属退赔现金4万元。
本文来源: 人民网
30.12.201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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