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省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24.11.2017  11:17

      11月22日上午,省法院开庭再审辛岳、辛贺财、吕玉香与景泰县中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省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法律监督,此案系省检察院第一次因再审检察建议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也是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就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能否出席再审法庭的首次尝试。庭前沟通会议中,明确检察人员通过宣读再审检察建议书、出示并说明依法调查的新证据等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决定定期宣判。
        与抗诉必然启动再审程序不同,再审检察建议并不当然启动再审程序,且监督规则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检察人员是否应当出庭。实践中,即使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后,一般也不通知检察机关出席再审法庭。本案省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后,办案人员积极与法院沟通,经报院领导同意后,省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庭审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丰富了检察建议这一柔性监督方式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