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带来子女算不算独生? 甘肃网友发帖求证

15.09.2014  10:14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近期,一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但是甘肃仍然按照极其严格的标准界定独生子女的身份,父母的再婚对象带来的子女也要合并计算,希望相关工作能尽快按照《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执行。对此,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应表示,省卫生计生委主管业务处室及时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司局进行了请示、汇报和协调。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将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独生子女界定等问题下发补充通知,并举办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针对性业务培训,切实整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审核审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对《答复意见》中涉及单独再婚夫妻的生育政策等规定,将提请省人大适时修订《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尽快落实到位。

【网民留言】

2014年5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国卫办指导函[2014]419号),明确指出了“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属于独生子女。 但是甘肃省仍然按照极其严格的标准界定独生子女的身份,我们在办理过程中,被告知父母的再婚对象带来的子女也要合并计算。这一不合理的规定导致我们不得不考虑是否要让父母离婚的问题。 恳请甘肃省计生委的领导们体恤民情,尽快执行“国卫办指导函[2014]419号”的相关精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关心。您在2014年7月21日留言中反映我省没有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国卫办指导函〔2014〕419号)有关规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就您所提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主管业务处室及时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司局进行了请示、汇报和协调。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将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独生子女界定等问题下发补充通知,并举办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针对性业务培训,切实整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审核审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服务,提高效率,扎实稳妥有序推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把好事办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对《答复意见》中涉及单独再婚夫妻的生育政策等规定,将提请省人大适时修订《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尽快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网民留言】

请相关部门鉴定下兰州商学院的南四楼是不是危楼?南四楼是商学院青年教师的公寓楼, 是商学院建筑时间较早的砖混楼。由于年久失修,现在南四楼的水房与厕所除了六楼(顶层)可以勉强使用外,其他楼层的水房与厕所经常不是管道堵塞,污水横流,就是水管漏水,常流水不断。从二楼到五楼厕所墙的水泥层大面积脱落,水房的墙皮也在大面积起泡。被水浸泡而裸露出砖头甚至在楼外可以看见(靠锅炉房一侧四五层),厕所内的白灰粉不停的掉,每次上厕所都是提心吊胆,生怕发生浙江奉节的事。希望省上能够督促相关部门对该楼的安全做下鉴定,同时也望商学院的领导们能切实关心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对厕所与水房进行彻底的修缮!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反映兰州商学院青年教师的公寓楼相关问题,省教育厅已责成兰州商学院调查落实。 经查,兰州商学院单身青年教师公寓楼位于段家滩校区,始建于1983年,共六层属砖混结构。近年来,有部分教师擅自将单身宿舍出租,导致该公寓楼住宿混乱,公共基础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目前,兰州商学院已将该楼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任务,学校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楼进行清理整顿,继续优化完善改造方案,实施整体维修改造,给青年教师有个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 甘肃省教育厅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工商干部,工商体制99年上划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以后每年都按照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2006年甘肃省工商局重新进行公务员登记,无正当理由将我登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以后每年都按照参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工商体制下划地方后,仍然登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我请求恢复我的公务员身份及行政编制。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现就您反映的公务员身份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定,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2006年9月,全省工商系统在开展公务员登记时,由于在职干部人数大于行政编制数,按人员和编制的实际情况,划定1996年3月27日以前在编干部为公务员登记界限,并分别由各市州工商局申报,经省工商局初核、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登记为公务员;其他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由于没有行政编制,均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具体情况请与省工商局人事处或您所在市州工商局人事科联系。 甘肃省工商局 2014年7月10日

【网民留言】

2013年的经济师考试结束都半年了,为什么只有甘肃省的打声讯电话才可以查分。何况现在打声讯电话根本就查不到成绩,为什么不能学习其他省份,可以开通网络查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由于2013年省人社厅网站多次遭到黑客攻击,成绩数据遭到非法篡改,后经研究决定关闭网站查询功能,只保留“168”声讯台查询。2013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成绩与2014年1月即在“168”声讯台公布,考生可用固话拨打16887857查询成绩。2014年3月,省人社厅网站经改造升级并通过安全测试,今年的考试成绩可以通过省人社厅网站和“168”声讯台同时查询。

【网民留言】

敬爱的王书记:恳请您在百忙中看一看三小区16号楼48户160多人的呼声,三小区16号住宅楼从08年搬进去就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今天修这儿、明天修哪儿从没停止过,2012年开始,住户墙体有裂缝,2013年底楼体开始倾斜,经住户多次上访,集团公司委托甘肃土木建筑研究所对该楼进行鉴定,鉴定时从井桩边打开,井桩基础未按图纸打在规定基础并且井桩下层用垃圾填充后在上层浇筑混凝土,致使该楼底圈梁断裂,鉴定为c级。该楼房是我们职工的血汗钱盖的,拉血汗钱买新房却成危楼,我们老百姓想不通啊,恳请王书记过问此事,关心关心我们48户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反映《窑煤集团三小区住宅楼情况反映》后,省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及时要求窑煤集团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经窑煤集团4月16日委托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对该楼进行现场检测和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由于地基土大量浸水湿陷,造成室内外地面、散水和地沟下陷损坏,同时饱和土对桩体产生负摩擦力,个别桩基承载力不足,产生变形,致使地梁和上部承重墙体及地梁产生裂缝,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Csu级。专家建议为防止裂缝发展,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需对建筑物进行长期观测,对承载力不足的桩体进行加固处理;对上部出现裂缝的地梁、承重墙体进行加固处理;对房心土进行修复处理。目前经现场观察,变形趋于稳定。 5月22日,窑煤集团依据鉴定报告,组织参建各方就有关加固处理问题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对16#住宅楼安全性鉴定报告的真实性无异议,确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维修设计,原施工单位负责进行加固维修处理。5月27日,窑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对16#住宅楼加固处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目前已由专业设计院完成了加固方案设计。6月26日,窑煤集团组织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对加固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定了加固维修方案,计划近期进场施工。 7月1日,窑煤集团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与16#楼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对住户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承诺加固维修后保证16#住宅楼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对需搬迁的住户由集团公司负责临时安置,对施工中破坏的地坪、墙面及装修全部按原样进行恢复,加固维修期间,不会影响住户的生活,保证住户利益不受损失。 目前,原施工单位甘肃恒安建筑公司已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及施工资质的甲级单位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旋喷注浆加固法进行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并根据灌注桩加固施工进展安排其它工程同步施工,计划与住户达成搬迁安置协议后,于近期开工,工期预计75天。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建议,欢迎您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镇原县殷家城乡徐园子村村民。从2012年开始,就有数伙组织者在我家的土地上破坏耕地,在耕地上盗墓,盗取国家文物,至今仍在继续,当地政府也不理不管,现在粮食也种不进去,因为破坏太严重了,加上村里的村长还有村支书合着参与。省长,这种情况您能帮我们解决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8月7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庆阳市镇原县殷家城乡存在盗墓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在庆阳市镇原县殷家城乡徐园子村的山地和村民耕地地表层未发现任何标本及文化层。因殷家城乡比较偏远,山大沟深,人烟稀少,交通不便,在此偶有文物贩子满山乱挖现象,镇原县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过严厉打击,但今年盗墓者又在此地活动,给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为了保护文物,打击盗墓违法犯罪活动,今年7月18日,镇原县文广局组织专业人员会同庆阳市文广局文物科进行田野考古调查,对徐园子村进行地毯式普查,在蒲河北岸二级台地断面上发现文化层,厚1-2米,根据文化层中的标本分析,此处是新石器时代和周代文化遗存。为此,镇原县文广局将其作为新发现的文物点进行登记,并成立了文物保护组织,确定了一名文物看管员长期专门看管。9月4日,镇原县文广局同殷家城乡派出所成立联合调查组再次进行调查,对文物犯罪分子进行了严厉打击。截至目前,有2名组织参与盗墓的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有效地确保了地下文物不受损害,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