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黎平批准逮捕

27.03.2015  03:01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消息,2015年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3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2015年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