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关系---榆中县百日内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9.02.2016  13:45

  2月26日,榆中县召开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刻剖析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详细部署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出席会议并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

  1月25日,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来榆中县第一批关于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6件。中央和省市纪委对去年以来榆中县信访量大幅上升态势非常关注,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中纪委在给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函件中明确指出“一是督促县纪委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二是督促县委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完善制度等措施进行治理,加大力度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针对中纪委和省纪委对榆中县的具体要求,市纪委提出,在当前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榆中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真诚的态度迎接市上即将开展的巡察,认真反映问题,民主解决问题,全力化解矛盾,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整理出来,及时送达、彻底解决、干净消化,让全县人民对党员干部有一种认同感,让全县百姓有一种生活在榆中的自豪感,让人民站起来监督政府,修复榆中的政治生态。

  越级上访案件的增长从某种角度来说关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对此,会议指出,榆中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为契机,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做好县、乡、村各级工作。要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危害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会议强调,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强化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要抓早抓小、提醒约谈、防患于未然,要惩戒处理、以儆效尤、正确把握,畅通信访渠道和约纪信访的关系,从每个党员自身做起,让榆中整治生态、自然生态更加美好。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认真研究分析越级访、多头访的新态势,改进工作方法。在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乡镇和村社党组织要正确把握畅通信访渠道与越级信访的关系和尺度。对信访做到“六凡六必”。即,凡访必接、凡访必核、凡核查必反馈、凡违纪必查处、凡违法必受刑、凡受辱必还清白。对越级信访做到“三个一定”。即,越级信访一定公告、查办、面谈。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越级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避免问题以讹传讹朝负面方向发展;对越级信访的群众,县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乡镇领导要进行面谈,了解群众诉求,引导群众按照规定程序反映相关诉求。

  据悉,榆中县此次为期100天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内容有惠农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救济、城乡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等12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