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16.01.2015  05:06

    近日,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详见1月13日《兰州日报》头版《我省大力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小区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老龄化的到来,让全社会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难正在成为整个社会的难题,建立有效的养老机制和社会保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深深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的信心。目前,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而在我市,截至2012年底,有60岁以上老年人52.8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6.44%。其中,城市老年人35.98万人,农村老年人16.88万人,空巢老人11.32万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不足16张,随着老年人的增多,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长之中,这也使越来越多的家庭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愈加迫切。

    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普遍建设不足。大多数老人不愿去养老院,儿女受各种条件制约,一般也不愿送老人入养老院。传统居家养老面临巨大的压力,更不用说已在眼前的一对夫妻赡养四位老人的紧迫现实,那些体弱多病、难以自理的老人面临的看护危机更大。从大的环境考虑,专业的养老机构短期内不可能增加许多,加上不菲的收费,这种种因素都成为许多家庭难以承受之重。在这个背景下,养老方式还是得以家庭和社区为主。

    但现实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还相当巨大,其合理规划、建设标准等方面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社区养老空间与设施的短缺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此次我省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就是要规范城镇社区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居家养老环境打下基础,而“新建小区养老设施不达标将不能售楼”的红线也为此提供了“安全警戒线”。有了硬性制度的规定,百姓更期望看到实实在在的行动,只有建立在扎实有效的行动之上的制度,才能真正树立起人们“养的了老,养得好老”的信心。养老尊老的传统需要每个人一步一个脚印去呵护,去践行,更需要我们的政府扛起应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