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7月施行 显然适用农民

17.06.2014  11:08

  中国兰州网6月17日消息  昨天下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线解读7月即将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针对《暂行办法》是否适用于农民,胡晓义表示,《暂行办法》显然是包括普通农民的,前提是他要参加了新农保的制度。同时,该办法可以解决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胡晓义介绍说,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曾经转发过一个文件,就是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一个暂行办法,那里面实际上已经涵盖了一部分整体意义上的农民,实际上主要指的是农民工。跨地区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同一省区内的关系转移接续,还有一个是跨省的。2009年这个文件主要解决的是跨省的问题,这个文件从2010年实施以来,这四年的时间已经解决了将近380万人,其中主要是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

  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就是从2009年以后,新农保开始实施了。比如一位农民,原来可能没有参加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他又到城市来打工,过去他在农村交的这个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这个是靠7月1日即将实行的这个办法来解决的。这个《暂行办法》就是要解决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他们参加新农保和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后来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间的衔接问题。

  胡晓义指出,《暂行办法》的适用群体显然是包括普通农民的,但前提是他要参加了新农保的制度。如果他仅仅是因为居住地的迁移,比如说从甲省到乙省,但还是农民,那么这里面就是一个新农保制度内部的一个衔接问题,这个比较简单,他只要把他原来的个人账户从甲省移到乙省就可以了。更复杂的问题是他参加了职工的养老保险,这两个怎么衔接,是这个《暂行办法》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