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隐患自查习惯比排查更重要

25.09.2015  02:01

 

    自“8·12”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七里河区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面排查辖区内安全隐患,打响了全区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到目前,辖区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危险化学品领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6处,当场立即整改91处,限期整改5处;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领域共排查出火灾隐患2701处,完成整改2628处,限期整改73处。(相关报道见9月23日《兰州日报》六版)

    可以肯定的是,相关部门组织的排查能发现不少问题,也能消灭不少安全隐患。这一点,已经排查出来的96处隐患即可为证。但显然,排查工作量不小,有走马观花的可能。此外排查一次不容易,所以次数有限,排查后新萌芽的隐患很难被及时发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让隐患继续潜伏。

    那么,如何才能弥补排查留下的空白呢?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是让各企业养成自查的好习惯——不仅仅是有主动自查的意识更有自查的能力。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使各企业明了安全的重要性,树立主动自查的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各企业进行隐患发现与排除能力的培训,以提高企业对隐患的识别和排除能力。如果各企业都能因此而养成自查习惯,即使没有相关部门组织的排查,隐患被发现的概率也会很高,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可以说,养成隐患自查习惯则能让各企业随时随地地自查,其作用远比排查更有价值。但愿有关部门意识到这一点,从现在开始为培养各企业养成自查习惯而努力,使其都有隐患自查的能力和意识,从而将更多的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以让安全长驻,真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