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24.04.2018  17:21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提升农村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我县档案局主管业务的雷局长指出,为使各乡镇、村切实加强对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及村工作计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我局在原来《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适合我县乡镇、农村的档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生活,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及照片等各类文件材料,而每一类又细分若干条目及保管期限。从整体看,本办法从一定程度上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当然,在今后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还需不断完善,使乡镇档案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