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编制《全省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甘林造函〔2015〕33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编制<全国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办造字〔2014〕15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林造发〔2014〕194号)精神,省厅决定组织编制《全省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总体目标
以2015年为规划基准年,利用10年(2016~2025年)时间,通过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基本完成全省现有退化防护林的改造工作,全面提升防护林质量,加速构建结构合理、生长良好、功能完备的生态防护林体系,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形式
本次《规划》的编制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外业补充调查工作,根据最新林地保护调查数据,进行补充调查,摸清退化防护林现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汇总本辖区各县(市、区)有关数据报省级规划编制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省级规划编制,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审核省级规划,并将审定后的省级规划上报国家林业局规划编制组。省级规划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县、乡两级。
三、编报时限
(一)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有关单位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县级规划(初稿)和有关(数据、图件)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省林业厅和省林业规划院;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林业厅。
(二)县级规划要按照编制提纲(见附件)编制。规划表要提供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规划所涉及附表均以下发的统一表格为准,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
(三)退化防护林现状及规划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小班的数字化小班图形数据(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小班失量图数据为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以副厅长张平为组长,厅造林产业处、资源处、规资处、省三北局(省治沙办)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造林产业处,负责协调规划编制等工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必抓紧抓好。
(二)坚持实事求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见附件1)精神,准确把握退化防护林改造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退化防护林改造的对象、模式及技术要求,切实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的政策保障。各地要在总结以往防护林建设工程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退化防护林改造面临的各种问题,从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对防护林的需求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规模,并组织专家论证,增强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在《规划》编制中,要处理好与农业、水利、国家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地方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关系,特别是要与中央造林补贴、抚育补贴等项目相互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四)做好保障工作。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相应经费,保障工作条件,保证编制人员的时间,确保有序进行,如期高质量完成。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和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规划》编制负责人和一名规划编制联络员,并将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于2015年1月27日前报省厅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五、联系人及方式
造林处:白华龙 电话:0931—882928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Q Q:245366807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丁乾平 电话:0931—469120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Q Q:495026685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2.甘肃省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编制提纲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