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估的函
甘科计函[2016]15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众创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9号)、《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发〔2015〕14号),根据《甘肃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甘科计〔2015〕4号),为更好的促进我省众创空间的发展和运行,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省科技厅决定将对省级众创空间运行情况展开综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安排
评估对象:2015年认定的61家省级众创空间。
二、评估内容及形式
1.评估材料。
请各众创空间填报《甘肃省众创空间自评估报告》(附件1)和《甘肃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附件2)。由市州科技局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评估材料审核。
2.现场考察。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在审阅评众创空间估材料的基础上,对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此次评估由省科技厅组织,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收集汇总有关评估资料。
2.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区众创空间评估材料的审核,请各市(州)科技局做好评估考核协助配合工作。逾期不提交评估的众创空间,按照考核不合格对待。
3.请各市(州)科技局在3月30日之前收集完整考核评估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盖章后分别寄送至省科技厅计划处、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考核结果优秀的众创空间,授予“甘肃省优秀众创空间”的称号,并给予一定后补助支持,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取消省级众创空间资格。
四、联系方式:
甘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143号410室) 范润钧 高天云
电话:0931-8500324 18909319893
甘肃省科技厅计划处 张利平 牛振明
电话:0931-8811093,8885117
附件:
1. 甘肃省众创空间自评估报告
2. 甘肃省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