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皋兰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05.06.2015  10:15

  原标题:中共皋兰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2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皋兰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2月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皋兰县召开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大会,就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作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虚心接受,诚恳吸纳,认真分析,积极回应,逐条梳理,对号入座,直面所有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严格对照巡视组的要求,研究制定《中共皋兰县委关于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皋兰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靠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了“一一认领、照单全收”,对涉及到的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

  (一)关于在主体责任的落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和市委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听取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每季度约谈一次县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党总支负责人的规定,约谈镇党委、县属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和镇政府部门单位负责人,提要求,明措施,求实效。常委会班子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相关规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细化分解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注重责任追究。对全县71个领导班子和300多名班子成员2014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严肃追究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部门单位5个,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四项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日常监管、集中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日常监督全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执行情况;重点监督全县科级干部遵守政治规矩、财经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和县委“十条”规定情况;突出监督56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中基层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1236”扶贫攻坚6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和20个全面小康村建设项目,“双联”行动137个进村项目落实情况,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省市县为民兴办实事办理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探索建立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美好家园、“一村一品”群众性文化精品创建培育新型农民、县镇村组为民服务代理等5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把转作风要求真正落实到监督的主责主业上,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地生根。组织开展检查、抽查46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58条,责令限期整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单位21家,先后问责处理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科级干部15名,通报典型案例4起。二是认真查办案件。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21件15人,初核结案21件15人,立案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双重处分3人,问责4人,不断释放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三是强化案件审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规定,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县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按程序完善和补充个别案件。四是抓好“三转”落实。为68个部门单位确定纪检监察专干68名,充分发挥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57个村务监督委员会、12名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和68名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专干作用,建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今年,共监督事项43类400多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0多条,督促公开各类事项116项,纠正各类问题120个。明确要求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由党组副书记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落实“各镇纪委书记和纪委专职副书记一律不得分管与党建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要求,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从口头上落实到行动中。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居)务公开,形成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片、镇纪委抓线、村务监督委员会抓点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

  (三)关于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基层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皋兰县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和《皋兰县村(居)务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和落实农村党务、村务、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在村(居)委会所在地、200人以上的自然村和人口聚集地设置固定公示栏,突出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村级财务、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以规范完善制度机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不断规范基层便民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用近年来村级发生的案件,对各镇科级干部和村“三委”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适时提醒,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设立基层检察联络室,围绕农村基础建设、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村级财务规范月活动。对全县6个镇和57个村的财务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账务票据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等12个普遍性问题实行挂牌销号,下发整改建议书16份,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19个重点领域和基层干部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规范落实、作风建设规范执行、涉农资金规范使用、财经纪律规范程序、婚丧事宜规范监督等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2010年以来涉农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五类惠农资金,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