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3.03.2017  20:3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6月27日至8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16年10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委王三运书记在听取省委巡视领导小组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六巡视组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即巡即改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省委要求,增强整改动力。党组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是对局党组和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党性洗礼,是对全局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问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巡视反馈的有关党建工作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纪律不严、“四风”治理不彻底以及食品监管机制不完善、开拓创新精神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成员不仅要虚心诚恳接受、深刻反思检查,而且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高建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邦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姚念文、宋保才、柴吉民、王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庆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宣传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全面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纠正。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关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把各级党组织真正摆进去。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督促检查。

(三)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清单。局党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制定《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对应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前期初步提出的六项问题,提出了整改思路,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细化为40项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负责的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覆盖、零遗漏,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可操作、可检验。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依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督办,实行整改任务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严格标准要求,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班子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直面问题矛盾,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过程中,力求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每位党组成员始终把整改责任担在肩上、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严督实导、全程参与,与相关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共同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努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精准落地,切实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食品药品监管实践工作中,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狠抓整改任务落地

(一)对机关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机制,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制定了局党组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党组对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及党组书记参加指导机关党委相关会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网站专栏的基础上,专门开设机关党建专栏,确定专人维护。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每个党支部统一制作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牌,并全部悬挂张贴。开辟了机关党员活动中心,完成了活动中心的设计布局。拟在局机关建设机关党建长廊,已完成前期设计工作,正在布置落实。组织局系统党务干部2次到省内兄弟单位学习参观党建工作经验,不断开阔视野。三是从机关党委各项工作抓起,规范工作制度,严抓制度落实。截止目前,机关党委已召开了8次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的全体委员会议,商讨局机关党建及机关党委重大事项。从党员学习笔记、支部学习记录、支部工作制度等,尤其是“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尽责情况,完成对局系统34个支部党建工作的综合量化考核。建立了督导检查台账,将全面落实月督促、季检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印制统一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党员学习口袋书,制作方便悬挂和查阅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收集、挖掘和整理各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建立起统一、完善、规范的党建各类管理制度。五是为局直属机关党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争取再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六是继续从严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在两次研讨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分管领导结合学习专题在所在支部带头作辅导报告,进一步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七是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对机关所有党员(包括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和退休人员)2008年4月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清理,未足额缴纳的一律补缴,对已调出人员积极配合予以核算。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每年1月核定一次当年党费缴纳基数,对年度内工资发生变化的,及时核算缴费基数,按时收缴党费。

(二)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欠缺,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尚未形成的整改情况。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切实净化省局系统政治生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查落实细则》、《局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二是印发了《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866”衡量标尺的通知》,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排摸各处室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且便于考核的责任书。三是正在组织制定局系统岗位风险点防控实施意见。四是按照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制定了具体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专人组成两个巡察组,从作风建设、遵守纪律、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对7个直属单位进行全覆盖巡察,党组会议专门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正在反馈各单位进行整改。五是印发了《关于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临时聘用人员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1月下旬在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临聘人员情况自查工作,重点对临聘人员聘用条件,招聘程序,工作管理,聘用手续等方面进行自查。六是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度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高建邦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洁工作责任书》,层层靠实责任,确保抓实见效。

(三)对执行组织纪律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组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制度,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好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集体领导、研究决策和监督把关作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干部交流轮岗,督促干部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已取消人事办公会议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问题一律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多侧面、多层次了解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各级相关责任。省药检院党委书记于2016年12月16日辞去党委委员、书记职务,药检院后期超职数人员逐步消化。二是起草了《省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已提交党组会审议,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2016年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比对结果,对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相关人员按照《处理办法》进行了个别谈话及批评教育,责令有关人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进行了补报,已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了相关情况。三是2017年省局拟招录2名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充实机关公务员队伍。指导省药检院做好2017年招录工作,拟引进1名药品相关专业博士作为药检院高层次专业人才。

(四)对“四风”治理不够彻底,作风建设还需加强的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将作风建设与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持之以恒反“四风”。聚焦作风建设压缩“三公”经费和公务活动,强化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倾听基层心声,着力研究解决破解食品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坚决防止行政审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下大力气解决行政审查审批超时限问题,督促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严防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

一是“三公经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缩。2016年局机关“三公经费”比2015年压缩5%,培训费、会议费比2015年压缩10%的目标已完成;出国费15.7万元,低于2015年支出。将原列支为接待费的临聘人员工资和职工食堂支出19.55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省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会议管理。三是2016年6月已完成全省县级机构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四是2016年因公出国项目已完成,出国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五是对2017年培训计划进行了审核汇总,取消、合并了内容相近、相同的培训计划。起草制定了《干部培训效果评估暂行办法》和《培训学员管理办法》,待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六是规范窗口服务,强化窗口人员学习培训,省局60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了网上行权,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已经初步完成。修订完善政务受理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廉洁服务“八不准”》、《工作人员守则》等,并在受理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实现各岗位相互监督与接受群众的监督。七是对王xx反映“其本人申请注册办理中药饮片企业,在国家和省上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办理的情况下,省药监局不给审批的问题”的信访件,党组专题研究并及时答复,其反映于2016年6月申办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筹建事宜,因其筹备资料中仓库条件及设施设备情况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条件,因此我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我局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致,未能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政策变化情况,造成当事人产生误解,我局已向当事人就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书面解释答复,相关情况已专题向省委巡视组报告。

(五)对食品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整改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新《食品安全法》,覆盖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链条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各环节监管的有效衔接,搭建食品从种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平台,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两超一非”行为。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基层监管“四有两责”,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市州政府的督查考核,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县乡两级监管能力。

一是报请省政府制定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省食安委首次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我局会同省食品安全办对各市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面进行了考核。专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工作,改变以往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模式,报请省政府同意,于1月18日召开2017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于2月27日召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市州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和《2017年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细则》,安排部署了近期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并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二是食品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对全省37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对700多家复配添加剂使用企业以及肉制品、酒类、糕点、乳制品等添加剂使用量大的生产加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加大了对问题检出率较高的肉制品、饮料、蜜饯、蜂产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提高了抽检频次。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记录,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食品标识标签管理,依法标注食品成份及含量,标清食品中添加剂成份及用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

三是食品流通环节,与省农牧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下发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方案》。与省农牧厅积极协调,就“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和我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问题进行了论证、协商和沟通,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加强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监管,重点对抗生素、孔雀石绿、瘦肉精等项目进行检测。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扫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源头治理。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100%应用电子追溯监管平台,其他食品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食安科技杯食品快速检测比武竞赛活动。

四是餐饮服务环节,部署开展罂粟壳和工业明胶违法添加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餐饮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对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引领和服务发展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工作理念,围绕“放管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办事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发布我省大宗产地药材标准,加快中药提取物、配方颗粒产品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提高中药材精深加工水平。实施陇药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大力推行质量控制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指导和帮扶企业建立中药正品标本室,提升陇药核心竞争力。全面梳理全省药品批准文号资源,搭建企业交流服务平台,指导企业做好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极探索药品流通领域体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建立配送中心。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开发孵化器建设,继续做好重离子治癌系统等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许可相关工作。

一是大力扶持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专题向省政府汇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林铎省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夏红民副省长带队调研座谈,现场研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措施。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赴帮扶联系企业深入调研,高建邦局长先后两次赴兰州新区调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对新区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药品医疗器械新产品研发、产品注册审批及检验检测等工作进行调研和现场办公,对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兰州新区佛慈制药工业园、甘肃锦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就广东一方药业在陇西一方药业设置场外车间和配方颗粒生产事宜积极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高建邦局长亲自与广东省局考察组座谈交流,宋保才副局长、赵淑艳副巡视员专程陪同广东省局考察组赴定西实地调研陇西一方药业配方颗粒生产事宜。王庆邦副局长赴甘南州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临夏州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和帮扶指导,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赵淑艳副巡视员先后两次赴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业务进行现场指导,提出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对全省化学药、中藏药、医疗机构制剂从处方、常年生产、闲置、年产值等方面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收集整理企业拟转让和拟引进文号信息。建立药品注册信息交流QQ群,与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注册互动交流。筛选与甘肃大宗道地药材资源结合紧密的中药品种提升品质。在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留药品批准文号,支持省内企业中藏药再注册、中药保护品种换发“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积极为企业和医院牵线搭桥、传递信息,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合作,共同研制完成了疏乳消块胶囊的药学、药理学等新药临床前的系统性科学研究工作。大力扶持陇药产业发展,在两轮药品再注册过程中,用足用活政策帮扶企业尽量保留批准文号,积极支持省内7家企业兼并重组(涉及批准文号202个),支持7家企业48个品种进行了划转。通过药品技术转让积极从外省引进品种。对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当归腹痛宁滴丸及当归油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将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批。四是将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列入“十三五”重点工作,委托省药检院开展中药材种植品种基原调查、鉴定和质量评价,建立中药材标本库和数据库系统,持续推行质量控制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正品标本室,在2019年底前完成。五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企业独立的计算机购进、销售管理系统,实现渠道可追溯。全省药品经营企业2015年底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兰州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正在兰州新区建立我省第一家医药现代化物流中心,该中心预计2017年完工并投入使用。为3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7家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兰州德生堂等5家零售企业可在兰州、定西、张掖、金昌等地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非处方药品。

三、坚持不懈推进党建工作和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清醒认识到,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距离省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局党组将团结带领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为民监管思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深化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加强省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始终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教育引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以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认真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决不辜负党中央信任重托和人民群众殷切期望。

(二)坚决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巡视整改任务是局党组作出的郑重承诺,为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省委放心、让人民满意,近期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把加强整改工作作为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落实不打折扣。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对尚未完成、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的,局党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省委部署和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把握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把握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讲究方法,强化问题导向,把学习教育与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把监管工作融入到学习教育中,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又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中考验党员干部,检验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实现两手抓、两促进。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直属党委、支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本处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六条禁令”,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形成选拔任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和有效机制,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对违规问题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31-7617602;邮政信箱: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