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统筹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发挥高校、院所科研优势,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各单位鼓励符合“办法”的企业申报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现将申报组建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请组建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请书》
2、申请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资金筹措说明及证明材料;
4、有关转化经费投入比例、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文件规定;
5、校企、院企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双方合作协议。
二、相关要求
1、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由企业牵头、学校作为合作单位联合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共同申报。
2、申请书审核意见栏须盖企业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3、申请书内附件《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规划编写大纲》按内容要求编写,并装订。
4、请申报人于2016年3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行政楼514办公室,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并上报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刚;
联系电话0931-7631151,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管理办法
2.兰州市组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请书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