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22.04.2016  16:10
'); } 来源:庆阳市民政局    日期: 2016-04-22    点击数:

    为推进市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新型城镇化,近期庆阳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分层试点、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为省级试点县(区),其它5县各确定一个试点乡镇,从2016年开始,一并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县(区)乡(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选择3-5个不同类型的建制村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试点村全部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从2017年开始,确定华池县、宁县为市级试点县继续开展试点,其它各县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村当年全部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到2020年,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村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初步建立起县区、乡镇、农村社区三级联通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意见》共提出了10项任务: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明确村党组织的职责,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 二是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到2020年,试点村基本形成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协商。 2020年试点村初步建立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程序规范、实施有效的社区协商体系。 四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村户籍居民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和享有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五是探索多元参与机制。 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联系选民和农村居民制度,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社区服务和民生保障方面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 六是推进农村社区法制建设。 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机构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七是强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 2017年试点村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达到80%,2020年达到100%。 八是创新农村社区公益性和市场化服务。 设立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点,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支持和鼓励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各类技术协会、社会活动团队,构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多形式的服务。 九是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 试点村当年全部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覆盖。2020年,试点村所属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 十是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 强化农村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到2020年建成省市级美丽示范村200个以上。

                                                              (庆阳市民政局  丁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