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甘农大发〔2014〕72号)和学校专业评估工作整体安排,为做好评估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于 11月 20日 、21日进行。其中20日专家组全天听取专业汇报,21日上午实地考察,下午反馈评估结果。
二、专家组成
本次评估专家组成员由国内农业院校、省内高校和校内具有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经历和熟悉教学管理的专家、教授组成,全校参加评估的45个本科专业分为四组,专家按照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管理经历优化组合,每组5人。
三、评估程序
专家组通过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查阅《本科专业评估自评结果与依据》、实地考察实验室等办学条件,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打分定量评价,并形成定性专业评估结果报告。具体程序如下:
1.听取汇报
11 月20日 ,专家组分小组听取各学院院长汇报学院专业建设的总体情况、专业负责人汇报各专业情况。院长汇报限时5-10分钟,专业负责人汇报限时15分钟,专家质疑提问5分钟 (专业分组、汇报地点及顺序见附件1)。
2.走访考察
11 月21日 上午8:00,专家组分小组实地走访学院,考察各专业实验室等办学条件。各学院院长负责向专家组介绍学院办学基本情况、专业实验室等办学条件(具体安排见附件2)。
3.形成结论
考察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打分,并填写评估意见建议。经专家组讨论,形成专业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反馈
11 月21日 下午2:30,学校在逸夫馆2号会议室召开专业评估结果反馈会,各评估专家组组长反馈评估结果。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向专家客观汇报专业办学情况,积极接受专家评估。各学院、各专业汇报人按时到会参加汇报。
2.各学院要做好专家走访考察各项准备工作,指定专人提前到岗,负责专业实验室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展示和汇报介绍。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未参加专业汇报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及教师代表全程参加专业汇报会(具体安排见附件1)。参会人员按桌签位置就坐,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评。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于 11月 21日 下午2:20在逸夫科技馆2号会议室参加评估结果反馈会。
甘肃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 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