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23.12.2017  01:43

 

12月15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甘发[2017]42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省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方案》提出,力争通过三年集中行动,使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省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导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重点领域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82%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85%。

方案》明确, 要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根本动力。 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 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加强品牌建设,打造质量标杆企业。

方案》要求, 要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指导和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组织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国家质量标杆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宣讲活动,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选择350户以上中小微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质量基础能力免费培训,选择100户中小微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将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范畴。加大对企业质量发展的引导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检验测试、质量认证、信用评价、工程设备监理、服务质量提升和资质评定等方面的服务。加快企业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

提升主打产业质量供给水平, 大力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 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打造合成材料及精细化工、新型化工材料等10大产业链,围绕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组织一批质量技术改造项目,引进先进技术,提升技术水平,与丝绸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产业合作。 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 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以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制定标准,催生一批新产业和产业集群。 大力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着力重大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现代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旅游服务、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突出抓好消费为质量提升,使我省生产的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全面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深入推动农业标准化战略,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扩大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清真食品在东南亚、中西亚及阿拉伯国家市场占有额。 着力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获证且正常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区域主打产品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加强区域主打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质量帮扶整治,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 不断提升品牌产品质量水平。 加快推进“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型升级,集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甘肃品牌产品。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品牌的培育和创建活动。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宣传、质量提升和专用标志使用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翻一番。 着力加快产品标准提档升级。 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提升产业园区质量发展水平。 引导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积极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创建一批知名品牌示范区。形成对经济发展规模、质量具有引领作用的增长极,着力构建县域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水平。

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争创飞天奖、鲁班奖等优质工程。

着力提升环境质量水平。 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抓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工程,认真落实钢铁、火电、水泥、煤炭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全面摸清全省土壤污染情况,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方案》强调, 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出台促进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要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加强质量促进地方立法的研究,全面理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要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质量品牌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 要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方位培育 “陇原工匠”。 要强化目标管理督察考核。 坚持把质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将质量发展各项指标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宏观统计发布范围。 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讲好甘肃质量故事,推介甘肃质量品牌,塑造甘肃质量形象。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甘肃省出台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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