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10.09.2014  17:27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甘肃矿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将在全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三、征集作品内容

  作品要以正面宣传为主,着力弘扬法治精神,重点宣传 “六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实践的有效措施、经验和成效,宣传法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原则,体现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典型法治故事、法治先进人物等方面的内容,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喜闻乐见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四、征集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类别:

  1、法制公益广告类;

  2、法制专题宣传片类(含动漫、微电影);

  3、戏曲和曲艺类:戏剧、快板、相声、小品;

  4、文学艺术类:诗歌、散文、歌曲、短篇小说、法治段子;

  5、美术书法摄影类:书法、漫画、绘画、摄影。

  (二)要求:

  1、法制公益广告类:广告用语字数一般控制在15~50个字左右,法律用语规范。平面类作品版面设计最大为A1,最小为A4;广播类作品时长最长90秒,最短30秒;影视类作品时长最长120秒,最短30秒。

  2、法制专题宣传片类(含动漫、微电影):专题宣传片时长限制在10~30分钟内。动漫作品应适于视频播出,25帧/秒,时长限制在25秒~180秒内。

  3、戏曲和曲艺类(戏剧、快板、相声、小品):应以法治为内容并且适于舞台演出,演出时长以5~15分钟为宜。戏剧剧本中方言应附普通话对照。地方风俗应附注解或注释。

  4、文学艺术类(诗歌、散文、歌曲、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短篇小说作品字数不超过5000字。歌曲以简谱、歌词的形式投稿。

  5、美术书法摄影类(书法、漫画、绘画、摄影):书法、漫画、绘画、摄影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投稿,注明标题、作者姓名。作品可以是黑白、彩色两种形式。漫画作品每部最多不得超过8幅。

  五、征集活动时间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到2015年2月30日(以邮戳为准)结束。

  六、征集作品的报送

  1、本次活动在全省范围进行。各市(州)司法局负责组织本市(州)和所属县(市、区)征集作品的汇总报送工作。省直及在兰单位作品直接送交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2、征集的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文字作品以WORD格式投送;图片类作品以“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投送,分辨率为300,长边不低于2400像素,不少于6MB;音频类作品以MP3、WAV、WMA格式投送,采样率为44.1KHZ,附文字稿1份。视频类作品以MPG4、AVI、MPG2格式投送,动漫作品也可以用FLV或F4V格式投送,图像分辨率大于720×576,附文字稿1份。

  3、填写《法治文化作品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随作品一同报送。

  七、相关事项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组织指导,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踊跃参加作品征集活动。市、县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征集活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动员和组织文学艺术工作者参加作品征集活动。市、县司法局要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力度,牵头认真组织好本次法治文化作品的征集活动。

  2、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乡村、社区等文艺爱好者的发动,充分调动社会人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大家踊跃参与这次活动,并通过这次活动,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感受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同时,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3、集中展示,扩大影响。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对征集到的作品择优编印成册、刻录成光盘,用于公益性的全民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甘肃司法网》等媒体开设征集作品展示区,集中展示我省法治文化成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有独立、完整、明确的著作权。主办方拥有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作品的权利。

   附件:《法治文化作品申报表

  投稿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地址:省依法治省办(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607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李 明

  联系电话:8960498(传真)  13919761096

2014年9月3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