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要求,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gsjs.com.cn )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 年10 月9 日至10 月21 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该申报企业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 0931-4609731 邮 编: 730030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2014年10月9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资质内容 | 审查意见 |
1 | 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 拟同意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
2 | 甘肃明创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 | 拟同意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 |
3 | 甘肃大成天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 | 拟不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原因:1、人员重复: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徐凯燕在平凉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2、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从事工程勘察年限不符合10年要求,岗位与专业不符,无主持相应等级资质的业绩,社保证明非全省社保管理系统生成,不予认定);3、主导专业人员不符合要求(部分人员无毕业证书、部分人员为中专,从事工程勘察年限不符合10年要求,无专业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社保证明存在同上问题,不予认定);4、技术装备不符合要求(缺侧限压缩仪等部分主要的技术装备购置发票,无法认定)。) |
4 | 甘肃木林森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 | 拟不同意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设计工作年限不满足10年要求,个人业绩存疑;2、部分主导专业人员设计工作年限不满足10年要求;3、部分人员用人关系存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