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炳文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05.05.2016  14:35

 

关于对李炳文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中共甘肃省教育厅党组研究拟提拔任职的李炳文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李炳文,男,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省教育厅国资办义务教育保障科科长,拟任省广播电视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县处级,试用期一年)。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931—8885518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邮政编码:730030

 

 

中共甘肃省教育厅党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