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兰州城市学院开展专项巡视公告

11.03.2016  17: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从2016年3月11日开始,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兰州城市学院开展专项巡视。主要了解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着力了解是否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是否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执行组织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档案造假、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为便于干部、教职工和群众与巡视组联系,巡视组在巡视兰州城市学院期间,办公地点在国泰安宁酒店;设专门值班电话,号码是13919150357,受理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到晚上20:00;邮政信箱是兰州市171信箱(邮政编码:730010);电子信箱为 [email protected] 。 同时在学院一号、二号办公楼设置巡视组联系信箱。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兰州城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第一巡视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