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三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3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ABBAS SYED KAMRAN,男,出生日期:1982年11月21日,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BU1013042,居留许可号码:06839564,有效期至:2016年7月23日。该人原系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在该校学习,原居留事由已发生变更。
二、SHALDYBAYEVA NAZIRA,女,出生日期:1995年10月16日,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7194108,居留许可号码:06838551,有效期至:2016年8月1日。该人原系兰州大学学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在该校学习,原居留事由已发生变更。
三、ESPINDOLA ROSALES JENNIFER MILAGROS,女,出生日期:1990年5月4日,国籍:古巴,护照号码:I750462,居留许可号码:06839421,有效期至:2016年8月2日。该人原系兰州大学学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在该校学习,原居留事由已发生变更。
兰州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