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出台《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18.02.2019  23:10

  近日,酒泉市出台了《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市实施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要基本实现5年1个周期的审计全覆盖。对重点部门和单位要每年审计,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实行2至3年审计1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至少审计1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针对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等四个方面,《实施意见》从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的对象周期及采取的审计方式等逐项进行了分解安排。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全覆盖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供  稿:酒泉市审计局   薛  梅